李甲,(?-?)
李甲,字景元,居华亭乡,自号华亭逸人。
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三十一年云:“李景元,元符中,嘉善县令。
”善填词,工小令,有闻于时。
画翎毛有意外趣,但木柯未佳。
米芾尝称之。
有周泳先本《李景元词》,存词9首;。